办公室又空空荡荡了。没有长腿黑发的女子,没有戴着斜框眼镜的小姑娘,没有目露凶光、衣着整齐的黑人。
我在桌边坐下,注视着光线渐渐变暗。回家的喧嚣逐渐消失。外面的霓虹灯广告牌隔着大道相互炫耀。还有些事尚未完成,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论是什么事,都是毫无意义的。我整理了桌子,倾听着一只木桶摩擦走廊地面瓷砖的声音。我把文件放入抽屉中,立起笔座,取出一块抹布,擦净玻璃后又擦了擦电话。昏暗的灯光下,电话机黑漆漆的,油光可鉴。今晚它不会再响了。没有人会再给我打电话。不会在此时此刻。也许以后也不会了。
我将沾了灰尘的抹布叠好,向后仰靠在椅子上,静静地坐着,没有抽烟,甚至没在思考。我是个一片空白的男人。我没有表情,没有意义,没有个性,连名字都没有。我不想吃东西。我连酒都不想喝。我就是被揉得皱皱巴巴扔在废纸篓里的昨天的日历页。
于是,我将电话机拉向自己面前,拨了梅维斯·韦尔德的号码。电话响了又响。一共响了九声。真是铃声大作,马洛。我猜没人在家。没人为了你在家。我挂了电话。你现在想打给谁?难道你哪里有个朋友会想听见你的声音?不。没有人。
让电话响吧,求你了。让我有个人可以打电话吧,让我再次回归人类吧。哪怕是个警察打来的。哪怕是马格拉尚。没有人喜欢我。我只是想离开这颗冰冻的星球。
电话响了。
“阿米哥,”对方说。“有麻烦了。大麻烦。她想见你。她喜欢你。她觉得你是个老实人。”
“在哪儿?”我问。这算不上一个问题,只是我发出的声响。我叼着一个冰冷的烟斗,把头撑在手上,对着电话机沉思。好歹有个能说话的声音了。
“你会来吗?”
“要我和一只病鹦鹉[1]坐一块儿我也来。上哪儿去?”
“我来接你。十五分钟后我会到你楼下。我们要去的地方可不好走。”
“回来怎么办?”我问,“还是说我们不用操心?”
可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来到楼下的杂货店午餐柜台,我还有时间灌了两杯咖啡和一个夹了两片人造培根和融化乳酪的三明治,那味道就像是干涸的水池底部淤泥中的死鱼。
我疯了。可我很喜欢。
[1]“病鹦鹉”从assickasaparrot引申而来,即“很伤心”、“很失望”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