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看见朝颜。他是一个短发喜欢穿黑色衬衣使用爱立信手机的男人。他是乔的男人。
他告诉我他喜欢爱立信的原因。因为它的辐射大。他说。我想让自己早点长脑癌,然后可以颠倒地思考这个世界。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唇角温柔地倾斜。他有干净的眼神。水一样干净而流动的眼神。
我笑。乔也笑。我们三个人走在夜校放学后的路上。她左手搂着我的肩膀,右手搂着朝颜的脖子,有时候她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我知道这样的纵情下面隐藏着什么。乔是毫无预感的女子,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泪痣。但我能识别眼睛幽蓝的女子。她们是苔藓。黑暗给她们水分,生命甜美而脆弱。
我们去的酒吧叫life。生命是幻觉。我问老板要威士忌加冰和555香烟,然后坐在吧台边,看乔在舞动的人群里像鱼一样游动。
朝颜说,我和她10年。
我说,我知道。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能够给她带来幸福。
很多事情不需要预测。预测会带来犹豫。因为心里会有恐惧。
你看起来好像从来不会有恐惧。他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我。
那是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在劫难逃?
是。打个比方,比如你遇到乔,乔遇到我,然后我又遇到你。
我笑,对他举起手中的酒杯,轻轻碰他的啤酒瓶,cheers,朝颜。
他也笑,抬起头喝酒。
第一次跟着朝颜去他在西区的房子的时候,是台风的天气。
我对他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我想我的时间无多,10月份乔将有可能成为别人的新娘。但是她不应该离我而去。
那幢颓败破旧的法式洋楼,走上木楼梯的时候能听到咯咯扭曲的声音。为了不吵醒房东,我把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
黑暗中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城市天空的声音。寂静无声,让我想起童年时通往母亲房间的那段楼道。她从不拥抱亲吻我,她带陌生的男人回家,她从不告诉我原因。在失眠的时候,我光着脚走在沾满灰尘的楼道上,听到她房间里的声音或者她歇斯底里的哭泣,犹豫着,徘徊着,最终只能蹲在墙脚捂住自己的耳朵。我渴望她的皮肤靠近我。
我转过头看朝颜。我的眼睛凝望着他。
朝颜的神情带着狼狈,他说,未央,我没有想过要爱上你。
我微笑,我也没有。我说。
但是我已经知道什么叫在劫难逃。他叹息。他的嘴唇轻轻地压在我的眼睛上。他的气息和拥抱覆盖了我。我听到自己手里的鞋子,陡然地掉落在地板上。
那是一双有白色丝带的麻编凉鞋。
我从不穿高跟鞋。